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制?

新公司在注册过程中会涉及一系列问题,比如,注册资本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哪些门槛;注册资本的额度是否越高越好;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需要分离;注册时需要制定哪些章程;各类公司有哪些区别;自然人、法人、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区别;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是否可以分离;什么是空壳公司;等等。
以上内容都属于有关公司注册的常识,创业者在注册新公司前必须对这些常识有所了解,免得让自已多走很多弯路。本章将从这10个常识人手,为大家讲述公司注册前的准备工作。

2018年10月26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关于公司注册门槛的相关规定,依然沿袭2013年12月28日修 订的新《公司法》内容。

与原《公司法》的具体内容相比,2013年新《公司法》的最大特点就是降低了公司的注册门槛和成本。尤其是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简称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称认缴制),极大地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难度。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分别介绍-下这两种制度。

实缴制属于原《公司法》的内容范畴,它是指公司验资账户上的实际金额必须与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的额数相等。公司注册时,创业者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公司注册。简单来说,就是指创业者前期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公司的规模,如果创业者只有10万元的现金,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是10万元,而这种规模的公司会对后期开展业务有很大的限制。而且由于实缴制占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的发展。

而认缴制则属于新《公司法》的内容范畴,它对公司验资账户上的实际金额要求没有实缴制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同时,认缴制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资本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这样就能大大降低公司由于实缴注册资本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空间。

新《公司法》中将实缴注册资本改为认缴注册资本,其正式实行是从2014年3月1日开始的,此项条款的正式实施为开公司的群体,特别是白手起家开公司的人带来了很大的福利。

杨宏武是武汉某互联网公司一名资深的IT工程师。在这家公司工作3年之后,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操作经验。再加上他的理论知识过硬,又有很多新想法。于是,他准备从该公司辞职,自己开一家IT公司。

在完成公司注册的准备工作之后,杨宏武来到武汉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己的公司进行了登记注册。尽管杨宏武当时只有200万元的启动资金,但他却把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填写为500万元。

即使杨宏武新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万元,但他对此没有丝毫压力,因为实行了认缴制后,不必在公司注册时就准备好500万元的实缴资本,而是可以在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之后实缴即可。可见,认缴制让张明宇在资金方面省去了很多麻烦。

当然,仍需要将500万元的注册资本足额存到公司银行账户中,不过,他可以选择3年存满,也可以选择5年存满,甚至是10年、20年等。显然,新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创业者的资金压力。

但是,如果将时间倒回到2014年3月1日之前,也就是在新《公司法》实施前,杨宏武的这种做法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认缴制的优点是大家有目共赌的,那它是不是就没有缺点呢?是不是意味着所有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都应该选择认缴制呢?答案是否定的。认缴制虽然能减轻创业者的资金压力,但是这种方法不利于创业者寻找合作伙伴。因为凡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过的公司,其信息都能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中找到,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

而实收资本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实际实力。所以,当合伙人发现你公司的实收资本过低时,自然会慎重对待彼此的合作关系。

为了向合作方展示公司的实力,创业者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最好还是选择实缴部分注册资本。因为这既能彰显一个公司的实力,也能吸引更多优质的合作伙伴,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毕竟画饼充饥是不现实的事情。但是,如果创业者的资金确实紧张,也可以量力而行,等待资金充裕时再实缴注册资本。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的认缴制只在一部分行业中有效,也就是说,它有明确的适用范围。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目前有27类行业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27类不被允许实行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如表1-1所示。

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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