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被很多人推崇为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其之前,创业者开办公司要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公司发生亏损,经营者要赔上所有的资产;如果还有负债,经营者仍要承担偿还责任。
而在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
从法律层面来讲,公司是虚拟的但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即“法人”,它能够像正常人那样签署合同、履行义务;达到某些条件时,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公司股东以个人对公司的投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除此之外,股东无须以自已的其他资产来偿还债务,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意味着风险可控,这对创业者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护,创业者不用担心因为破产而必须以其他资产承担连带责任。从经济层面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具有资合的特点。但公司不能公开招股,股东间较为熟悉,因此也有人合的特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所有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以公司外的资产来偿债。
·股东人数受限,一般在2人以上、50人以下。
·股东转让出资受到限制,转让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不能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
·设立条件、注册流程都相对简单。
有限责任公司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创业者较喜欢的一种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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